“五干”干出“三连冠”
发布时间:2017-03-02 14:54:56 点击:我市环保连续3年全省第一是如何实现的——
“五干”干出“三连冠”
前不久,省环保工作会议召开,我市再次在全省市州2016年环保目标考核中位居第一,这是继2014年、2015年之后,我市第三次在全省环保目标考核中获得第一名。
连续3年第一是如何实现的?市环保局局长冯安龙说,这是在各级领导关心支持下,全市上下大力发扬苦干、实干、严干、大干、巧干的“五干”精神,用汗水浇灌出的丰硕成果。
苦干:5条不达标河流3条达考核要求
2013年初,我市治理五河的数名“河长”与环保专家一道,曾开展一次特别行动:沿着五河徒步行走,边走边查排污口,并分段开出“药方”,一河一策治理五河。这是我市扎实苦干整治五河的缩影。
2011年监测数据显示,在通向丹江口库区的12条河流中,我市有神定河、泗河、剑河、犟河、官山河5条河流水质不达标。这5条不达标河流总水量虽不到库区水量的1%,不会对丹江口水库水质产生较大影响,我市却付出100%努力,确保“一河清水入库”。
为啃下5条不达标河流治理的“硬骨头”,从2012年底开始,在没有资金来源情况下,我市不等不靠,制订5条不达标河流治理方案,并实行五河治理“河长制”,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河长”,重点围绕五河流域沿线 “百沟千口”,即80多条支沟近千个排污口等进行大规模整治。
目前,我市累计投入资金超过17亿元,大力实施截污、控污、清污、减污、治污五大工程,清除淤泥和垃圾561万吨,整治排污口590个,完成河道清淤138公里;建成生态跌水坝16座,建设生态河道130公里;建成清污分流管网1200多公里;建成或在建大型人工快渗工程4个,日处理污水能力23万吨。
最新监测数据显示,这5条不达标河流3条达考核要求,十堰黑臭河治理成为全国典范。
实干:3年整治1291个村庄的环境
2016年春节,在外务工返乡的郧阳区柳陂镇朋儒村村民王女士对村庄干净整洁的面貌颇为吃惊: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的现象不复存在了。这得益于我市大力开展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为控制农村面源污染,2015年以来,我市先后安排5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其中投入中央专项资金9亿多元,涉及1291个村,整治主要内容包括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饮用水源保护等。
去年,我市以整县推进的方式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共有636个村庄完成整治任务,另有655个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积极推进中,今年这些村庄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后,丹江口库周8个县(市、区)将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
届时,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政村覆盖率将达到81.6%,累计投入资金将超过11亿元。冯安龙说,十堰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面的资金投入、整治力度全国少有,全省第一。
为做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防止工程项目建好后“晒太阳”,我市督导各县(市、区)建立垃圾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行机制,确保后期运行有经费与队伍保障。与此同时,我市还从8个部门抽调15人组建农治办集中办公,将目标任务上墙,实施挂图作战,实行“日安排、周督查、月通报、季考核”制度。
严干:四轮“清水行动”罚款800多万
2015年5月1日,我市环境执法人员突击检查辖区内涉水、涉重金属企业,结果发现一家企业违法偷排污水。因间接故意违法排污构成污染环境罪,该企业有关负责人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3年7月以来,我市持续开展四轮声势浩大的 “清水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736517人次,检查企业4万家 (次),受理信访投诉2万余起,查处违法排污企业567家、取缔 “十小”企业329家,责令停产整治企业142家,责令限期改正企业207家,挂牌督办企业22家,263家企业被罚款,罚款金额822.27万元。
通过持续四年的“清水行动”,我市培养和锻造了一大批能执法、敢执法、会执法的执法干部,解决了一批环境安全隐患。在2015年环保部综合督查工作中,我市环境执法工作被树立为环境监管执法典型,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印发专报推广我市环境执法经验。
2016年,我市进一步强化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执法手段,对偷排偷放、超标排放、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实施重点打击,大力开展钢铁、水泥、污水处理厂等重点行业执法检查,以及环保综合督查等10大环保执法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3000多人次,检查企业5000多家次,立案处罚159起,累计关停环保违法企业30家,实施按日计罚1件、查封扣押17件、移送行政拘留6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2件。
大干:连续3年空气优良天数位居全省前三
2016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95天,达标率80.6%,优良天数及达标率仅次于神农架和恩施,在全省位居第三。据悉,2014年以来,我市连续3年空气优良天数位居全省前三。
2016年保持如此多的空气优良天数实属不易。冯安龙说,因为2016年初数天重污染天气,一季度空气质量在全省排名垫底,上半年市环保局多措并举大干快上,从三季度开始空气质量逐步好转。
为了保卫蓝天,近年来,我市打出了一套“组合拳”:对全市4家水泥厂、2家热电厂实施脱硫脱硝改造;累计投放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176辆,另有气电混合动力公交车10辆,LNG天然气公交车371辆,新能源、清洁能源公交车占比达45%以上;督导200多家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降噪设施;出台 “禁鞭令”,2016年1月1日起中心城区全面禁鞭;制定燃煤锅炉淘汰补贴制度,中心城区累计淘汰燃煤锅炉158台近700蒸吨;对中心城区50多家加油站、2座油库、79辆油灌车实施油气回收改造;加强道路扬尘管理,配置3台抑尘车在主要道路实施喷雾降尘;对建筑工地扬尘 “约法三章”,施工现场实施喷淋、围档、硬化等措施。
巧干:环保体制创新“四两拨千斤”
2016年10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十堰市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规定》,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及40余个部门的环保工作职责。这是我市大力开展环保体制机制创新的缩影。
近几年,十堰环保体制机制创新取得丰硕成果,很多经验做法被全省学习、借鉴、推广。
我市出台《十堰市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湖北省尚属首家。《办法》涉及故意直排或偷排污染物、未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等12种否决情形。
2014年以来,我市先后对5个县(市、区)实施“一票否决”预警,对7个县(市、区)有关负责人实施约谈,对3个区、16个市直单位下达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督办通知,促进了一批环保重大工程实施,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我市成立高规格环境保护委员会,市委书记、市长、市委常委担任主任、副主任;建立专家咨询机制,聘请国内15位知名专家为生态文明创建提供智力支持。
在我市各县(市、区)综合目标考核中,生态环保权重由过去5分增至16分至25分,同时首次将市直125个单位纳入目标考核。积极探索污水处理厂运营模式,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由第三方托管运营。
我市出台 《中共十堰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意见》,市财政每年安排2500万元用于创模、生态文明及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把空气质量、地表水质量纳入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占10分),每月予以通报、奖惩等。
冯安龙说,通过环保体制机制创新,我市各级各部门各企业重视环保工作蔚然成风,达到了“四两拨千斤”的巧干效果。